學 長 會 Prefect Club

 


學長守則

目標

協助老師維持秩序,作為同學的榜樣,共同建立一個守紀律、互相支持的學習環境。從學長的工作及訓練中培養學長的責任感及合作精神,並達致自我成長。


準則﹕
一、一切以「學生守則」作為維持學生秩序的準則。

二、校服、儀容要整齊、樸素,言談舉止要有禮,為同學作好榜樣。

三、工作要盡責,大公無私,意志堅定,以身作則,建立學長威信,令同學信服。



工作範圍﹕
一、協助老師維持非上課時間的秩序,包括早會前、早會、小息、午膳、午間活動及留堂班等。

二、監察及指導同學,不應違反校規及不正當行為。

三、於大型活動中維持紀律及協助活動進行,包括水、陸運會、教區陸運會及開放日等。

四、協助老師檢查校同學服儀容。



注意事項﹕
一、如遇態度惡劣或不合作的同學,應向訓導老師、該同學的班主任或其他在場老師報告,避免與同學作正面衝突。

二、如發現同學的違規行為,須記錄在案,並盡快交與各級訓導主任、老師或班主任跟進。

三、凡沒收學生之違禁品,必須立即/盡快交與訓導組老師處理。(切忌把物品放於老師桌上,必須親手交給老師。)

四、學長必須準時當值,學長之間應保持溝通。

五、請學長注意必須具備合適的校服儀容,言談舉止。



獎勵﹕
一、學長服務一個學期後,表現突出,每學期完結學會顧問老師會頒發嘉許狀,以作鼓勵;整年表現理想的學長,校方會頒發獎狀,以作鼓勵。

二、每年校方甄選兩位工作理想的學長,頒發服務大獎,以示表揚。

三、校方會根據學長的工作表現,於各學期予以加服務分。

四、參與學長訓練的學長,如表現理想,會獲得表揚及獎勵。



紀律﹕
一、各學長須根據每月之工作分配,準時在五分鐘之內到達工作崗位,(若有特別理由,應先向所屬小隊的副總學長或總學長報告),否則會被記名。

二、若被記名三次,會作口頭警告;記名六次,會被取消學長資格。

三、如發現學長濫用職權、欺壓同學、行為越位、違犯校規而品行分被扣至C級,會立即被負責老師停職或即時取消學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