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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少年團獎勵計劃包括以「認識與關懷」為宗旨的活動,鼓勵團員自發參與各項服務或活動的策劃及推行工作,以及發揮他們的領導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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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的根據
團員參與任何配合本團【認識、關懷、服務】口號的活動,將可獲得積點。團員每次參加活動時,可獲得一至四個積點,視乎其參與程度而定。根據這個計劃,各類活動是按照參與的性質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
每次可獲一個積點
團員的參與程度僅為最基本的,
例如參加探訪、訓練、服務計劃及公民教育運動及有關比賽等活動。
第二類:
每次可獲二個積點
團員的參與程度達至行政或統籌階層,
例如:在已舉辦的活動或服務計劃中擔任籌辦人或委員角色。
由團員主動策劃及推行的自發性項目或活動,亦屬此類。
例如:自行選擇一個地區,對有關黑點進行調查,並就調查所得有關結諭及解決方法作出報告。
第三類:
每次可獲三個積點
有很多團員參加或甚至全體團員參與的大型活動,無論是由中央統籌或由團員主動發起,該項活動的籌辦人或主席可獲三積點,以表揚其貢獻。
第四類:
每次可獲四個積點
大型聯校、地區、地域活動的主要籌辦人,可獲四積點。
公益少年團負責導師可參考公益少年團網頁內導師手冊內所列舉之活動、服務或其它計算積點法之實例。
獎勵的等級
公益少年團獎勵計劃的四個等級以及各級的獎勵準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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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級(黃色徽章)
頒發予獲四積點的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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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綠色徽章)
完成基本級後再獲六個積點的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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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橙色徽章)
完成初級後再獲八個積點的團員,
而其所獲積點必須包括最少一項屬第二類或第三類或第四類活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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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紫色徽章)
1. |
完成中級後再獲十二個積點,而其所獲積點必須包括從參與以下活動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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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屬第二類的活動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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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屬第三類的活動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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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屬第四類的活動 |
2. |
最少曾參與三項不同性質的活動、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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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級證明
各團員每晉一級將獲頒發特備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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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發細則
各級獎勵將按以下安排頒發: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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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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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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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級 |
公益少年團負責導師 |
任何適當時間 |
初級 |
各校校長 |
中級 |
分區委員會主席、委員或受邀主禮嘉賓 |
定期於分區頒獎禮頒發或特定典禮中頒發 |
高級 |
理事會主席、委員或受邀主禮嘉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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