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考試

學習評估

目的:
促進學生學習,透過發展不同的評估模式,了解學生在不同方面的能力,從而改善學與教,評估教學工作是否能達到目標。

校內測驗及考試:

基本方針
一、學生的學業成績是根據全年所舉行的期中測驗及考試結果作出評估。各級分別安排如下:

第一次考試

第二次考試
第三次考試

中一至中五

30% 30% 40%

中六

20% 80% 不適用

二、為取得可靠的評估結果,考卷以同級同卷為原則。評卷工作則依據評分標準而執行。

三、考卷的深淺程度應以學生的平均能力為依歸。

其他不同模式的評估工具
因應不同學科的要求,各學習領域採用不同的評估工具,如實驗評估、專題研習、口頭匯報、課堂觀察、日常作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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